1.您必須在訂位或購票時提交要求並且支付相關費用;
2.欲攜入客艙的佔位行李必須依一般行李打包要求予以打包;
3.每個座位的佔位行李總重量不可超過 75 公斤;
4.佔位行李的長度不得超過 100 公分,寬度不得超過 60 公分,高度不得超過 40 公分;
5 佔位行李的機票艙等和攜帶佔位行李的乘客機票艙等必須相同。
佔位行李不可使用緊急出口列的座位;
以佔位行李運輸的樂器 (含包裝) 僅可放置於靠窗座位前方的地板上;
您與佔位行李的座位必須相鄰,並且中間不可以走道間隔;
佔位行李不得阻礙乘客在緊急情況下撤離、不得妨礙乘客從客艙窗戶觀察外部情況,或擋住任何乘客注意事項或出口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