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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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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相關攜帶物品規定

瑞典根據歐盟有關法律實行較為嚴格的海關查控。中國公民在瑞典旅行期間所需衣物及照相機等個人自用物品可免關稅入境。乘坐飛機或輪渡自歐盟區外入境瑞典,隨身攜帶物品(不包括酒精及煙草)金額不超過4,300瑞典克朗(約合430歐元)時無需納稅;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的,物品金額不超過3,000瑞典克朗(約合300歐元)時無需納稅。

中國公民入境瑞典需特別留意是否隨身攜帶有酒精、煙草、食品、現金、藥品及危險物品等。若旅客隨身攜帶酒精或煙草不超過海關規定數額且用於個人用途,入境瑞典無需繳納關稅。帶酒入境者,需年滿20歲,免稅限額為1升酒精含量超過22%的飲料,或2升酒精含量高於15%但低於22%的葡萄酒,或4升酒精含量低於15%的葡萄酒,或不超過16升的啤酒。帶煙入境者,免稅限額為200根香煙,或100根雪茄煙,或250克吸用煙草。食品方面,從歐盟其他國家購買且用於個人用途的食品通常沒有限制,但從非歐盟區帶入瑞典的食品則面臨嚴格管制,不同食品入境規則不同,肉、乳製品等需要健康證明且將在邊防處接受檢疫。現金方面,旅客隨身攜帶1萬歐元以上或等值現金出入境的,需向海關申報。藥品方面,旅客可攜帶用於本人健康原因的處方藥。只有獲得瑞典警方許可後,旅客才能攜帶彈簧刀、胡椒噴劑、警棍、鉚釘手套、錘、槍支彈藥等在內的危險物品入境。

 

簽證提示

瑞典是申根協議國家。申根簽證一次簽發的停留期一般不超過90天。前往申根區時,中國公民應向主要目的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如無法確定主要目的國,則應向停留時間最長的國家駐華使領館遞交。各申根協議國訪問時長相等時,應向第一入境國駐華使領館遞交。

 

特別風俗提示

瑞典是禁酒國家,買酒需到專賣店購買。由於酒後駕車會受到嚴厲懲罰,在社交聚會上通常指定一人擔任駕駛員,此人不得飲酒。

瑞典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機場、公共交通設施、商店、飯店等都禁止吸煙,部分賓館設有吸煙室。

 

駐華大使館

瑞典駐華大使館

地址:東直門外大街 3 號

電話:+86-10-65329790

傳真:+86-10-65325008

 

瑞典駐上海總領事館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號中環廣場1521-1541室

電話:+86-21-53599610

傳真:+86-21-53599633

領區:上海、浙江、江蘇、安徽

 

瑞典駐中國香港總領事館

地址:中國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6號,東亞銀行港灣中心25樓2501室

電話:+852-25211212

傳真:+852-25960308

 

電壓及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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