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瑞典

瑞典


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瑞典根据欧盟有关法律实行较为严格的海关查控。中国公民在瑞典旅行期间所需衣物及照相机等个人自用物品可免关税入境。乘坐飞机或轮渡自欧盟区外入境瑞典,随身携带物品(不包括酒精及烟草)金额不超过4,300瑞典克朗(约合430欧元)时无需纳税;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的,物品金额不超过3,000瑞典克朗(约合300欧元)时无需纳税。

中国公民入境瑞典需特别留意是否随身携带有酒精、烟草、食品、现金、药品及危险物品等。若旅客随身携带酒精或烟草不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且用于个人用途,入境瑞典无需缴纳关税。带酒入境者,需年满20岁,免税限额为1升酒精含量超过22%的饮料,或2升酒精含量高于15%但低于22%的葡萄酒,或4升酒精含量低于15%的葡萄酒,或不超过16升的啤酒。带烟入境者,免税限额为200根香烟,或100根雪茄烟,或250克吸用烟草。食品方面,从欧盟其他国家购买且用于个人用途的食品通常没有限制,但从非欧盟区带入瑞典的食品则面临严格管制,不同食品入境规则不同,肉、奶制品等需要健康证明且将在边防处接受检疫。现金方面,旅客随身携带1万欧元以上或等值现金出入境的,需向海关申报。药品方面,旅客可携带用于本人健康原因的处方药。只有获得瑞典警方许可后,旅客才能携带弹簧刀、胡椒喷剂、警棍、铆钉手套、锤、枪支弹药等在内的危险物品入境。


签证提示

瑞典是申根协议国家。申根签证一次签发的停留期一般不超过90天。前往申根区时,中国公民应向主要目的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如无法确定主要目的国,则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领馆递交。各申根协议国访问时长相等时,应向第一入境国驻华使领馆递交。


特别风俗提示

瑞典是禁酒国家,买酒需到专卖店购买。由于酒后驾车会受到严厉惩罚,在社交聚会上通常指定一人担任驾驶员,此人不得饮酒。

瑞典大多数室内公共场所、机场、公共交通设施、商店、饭店等都禁止吸烟,部分宾馆设有吸烟室。


驻华大使馆

瑞典驻华大使馆

地址:东直门外大街 3 号

电话:+86-10-65329790

传真:+86-10-65325008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521-1541室

电话:+86-21-53599610

传真:+86-21-53599633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瑞典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銀行港湾中心25楼2501室

电话:+852-25211212

传真:+852-25960308


电压及插头

点击查看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出行请联系大使馆查询详细信息。

* 更多签证信息也可点击星空联盟网站中的 相关栏目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