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蒙古

蒙古

 

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每位旅客入境蒙古时必需填报“入境申报单”,且必须保留到出境时交验。

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以下物品:烟:一条(200 根香烟和250克烟草);酒:白酒一公升、红酒或葡萄酒两公升、啤酒三公升。携带500万—2000万图(约合2.5万—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现金出入境时,须如实向蒙海关申报。超出2000万图或等值货币,须出具蒙古国金融部门提供的由蒙古中央银行统一印制的资金来源证明。

除一般禁止携带物品外,在出入境蒙古边境时,特别注意不可携带矿石、印有蒙古地质资料的地图、手提电脑及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蒙古地质图等带有经纬度坐标的地质资料等,以免给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购买了古董、化石等物品,须在蒙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出口手续。一些有特别许可的商店也可为本店出售的文物办理出口证书。

 

签证提示

一、蒙古国不为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

二、根据中蒙两国互免签证协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停留期在30天以内者,免办蒙古签证。

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工作或学习且在蒙停留期超过30天者,须事先办妥蒙古签证。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来蒙者需事先办妥签证。

五、来蒙务工应持有蒙古工作签证, 签证纸上标明的类型为 “HG”而非 “旅游”(J) 或 “商务”(B) 类签证,且抵蒙后须要求用工单位及时到蒙古劳动协调局缴纳外国工人“岗位费”并到移民局办理居留许可。

 

特别风俗提示

蒙古国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另有少量基督教、天主教教徒。

蒙古人忌往火里扔脏东西,不能从火上跨越,不能在火旁放刀斧等锐器;由于自古以来随水草而居,蒙古人特别崇敬水,认为在河里不能洗澡、洗脏东西,更不能倒垃圾、大小便。

 

驻华大使馆

蒙古国驻华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秀水北大街2号

电话:+86-10-65326512 (传达室);+86-10-65326513 、+86-10-65321810(礼宾) ;+86-10-65326216(领事部)

传真:+86-10-65325045

邮件:beijing@mfat.gov.mn

网址:http://www.mongolembassychina.org

 

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小区5号楼

电话:+86-471-4303266、+86-471-4923819

传真:+86-471-4303250

 

蒙古国驻二连浩特领事馆

地址:二连浩特市友谊北路

电话:+86-479-7539200、+86-479-7539202

传真:+86-479-7539200

 

电压及插头

点击查看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出行请联系大使馆查询详细信息。

* 更多签证信息也可点击星空联盟网站中的 相关栏目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