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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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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入境前,外籍访客须向海关申报所有应纳税物品。海关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查验。在东、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

外籍访客携带的平时经常使用的下列私人物品免纳关税:酒类(不超过1公升)、香烟(不超过225克,相当于200支)、火柴(不超过100根)、化装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过3件)、新鞋(不超过1双)、用于保健和清洁使用的便携式电动商品(每种不超过1件)、礼品(价值不超过400马币)、私用便携式商品和设备。

免税商品包括:自来水笔、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香水、化装品(不包括扑粉)、便携式收音机、手表、照相机、摄相机、电脑、渔具、球类(除高尔夫球)、各种音乐器材(除钢琴)等。

如访客携带私用应税物品且入境不超过3个月,在海关交付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可以将有关商品携带入境。保证金在访客出境时返还。

具体事宜可咨询马来西亚皇家关税总局。(http://www.customs.gov.my)


签证提示

马来西亚无落地签证。中国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可免签证进入马来西亚停留30天。持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赴马来西亚仍应行前办妥签证。马来西亚签证种类主要分为:

1、普通签证:发给到马旅游、探亲访友和从事商务活动的外国公民。有效期三个月,一次入境可停留30天。普通签证不能延期,但如因健康原因、航班问题而不能及时回国,可凭有关医院和航空公司出具证明函到移民局延期签证。

2、工作和学生签证:在马来西亚工作或学习需由马公司或学校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后,由马移民局通知申请人所在地使领馆发放签证。有关人员到马后,再到移民厅换领相应种类的长期签证。

3、探亲签证:一般由在马工作、学习、居住的亲属事先向马移民局申请,亦可持普通签证到马后再更换探亲签证。申请此类签证需要提供的文件较多,如亲属关系证明、在马工作、学习和收入证明等。


特别风俗提示

马来西亚主要由马来裔、华裔和印度裔三大民族组成。他们的宗教、文化和风俗习惯各异。马来裔90%以上信仰伊斯兰教,华裔多信仰佛教和道教,印度裔则信仰印度教。马宪法中明文规定伊斯兰教为马官方宗教。马来西亚的穆斯林多属逊尼派。

开斋节(Hari Raya Aidil Fitri)是马来人的春节,是全国最重要的节日。每逢伊斯兰教历9月,全国穆斯林(主要是马来人)都要实行长达一个月的白天禁食(即斋戒月),然后恢复正常的生活习惯。斋月过后的第一天即为开斋节。节日前夕,穆斯林都要进行捐赠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刚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为了伊斯兰教而欠债的人等。同时,在外地的人都纷纷赶回家乡和亲人团聚。开斋节的早晨,穆斯林们都前往清真寺,进行隆重的祷告仪式。仪式过后,人们互相热烈祝贺,表示把过去的恩恩怨怨全都忘记,一切从头做起。在亲切和睦的气氛中,人们还要相互登门拜访。这一天,家家户户都准备了丰富的糕点招待来访的客人。好客的马来人还特别喜欢其他民族人士前来拜访,把他们的来访看作是十分荣幸的事情。


驻华大使馆

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亮马桥北街2号。

电话:+86-10-65322531/65322532/65322533


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商业大楼19楼15-18室,510613

电话:+86-20-87395660/87395661

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马来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11楼,1101、1110-1112单元

电话:+86-21-52925424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


马来西亚驻昆明总领事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29号樱花酒店401-405

电话:+86-871-3165888转6241、6242

领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


马来西亚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香港湾仔告士打道47-50号马来西亚大厦24楼

电话:+852-25270921

领区:中国香港


电压及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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