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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国香港


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所有禁运/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

常见的禁运/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及家禽。

旅客如没有有效牌照或许可证而把上述物品带进/带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检取及充公。

对携有禁运/受管制物品入境的旅客所处以的罚则,将视乎规管这类物品进出口的有关法例而定。


签证提示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签注。只去中国香港则申请中国香港签注,只去中国澳门则申请中国澳门签注,如果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持护照经中国香港停留

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中国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特别风俗提示

中国香港的得名与香料有关。宋元时期,中国香港在行政上隶属广东东莞。从明朝开始,香港岛南部的一个小港湾,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因转运产在广东东莞的香料而出名,被人们称为“香港”。据说那时中国香港转运的香料,质量上乘,被称为“海南珍奇”,中国香港当地许多人也以种香料为业,中国香港与其种植的香料一起,名声大噪。不久这种香料被列为进贡皇帝的贡品,并造就了当时鼎盛的制香、运香业。后来香料的种植和转运逐渐式微,但香港这个名称却保留了下来。



电压及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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