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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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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相关携带物品规定

加拿大旅客保护计划

自2007年6月18日起,加拿大交通部将实施身份识别监管(ISR)。这一新的计划适用于加拿大国内航班以及抵离加拿大的国际航班。

ISR要求加拿大境内的飞机旅客(12岁或以上)在登机前均应出示一份由政府颁发的带有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信息的身份证件,或两份由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其中一个应包含姓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信息。 航空公司提供的登机牌必须与身份证件(ID)姓名一致。

限制物品

酒精:个人物品中可以包括:1.5升葡萄酒,1.14升酒精或24听355毫升或8.5升的啤酒。

烟草:个人可以携带200支香烟、50支雪茄、200克烟草制品。还有200支烟咀进入加拿大。

受控制、限制、禁止入境的物品:军火、弹药、烟火、肉制品、奶制品,动物、植物及植物制品,新鲜的水果、蔬菜等,以及一些食品及药品。加拿大已经签署国际限制销售、贸易、运输濒临灭绝的动物、鸟类、爬虫类、鱼类、昆虫、植物的协议,该协议也包括这些物品的皮、毛、羽毛、骨制品。因此,这些物品也是受限的。

宠物:从国内携带任何动物至加拿大之前,均须与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Import Service Centre联系。

药品:带处方药入境,需要确认药品有明确的认证。药品必须带有原始的标签及使用说明,以及开药的处方。如果不能,应携带处方的复印件或医生的证明。

肉、奶制品及水果、蔬菜:加拿大对上述物品有多种多样的限制,应尽量避免携带入境。

礼品:可以为亲属和朋友免税携带不超过60加元的礼品。但是,酒精制品、烟草制品及广告品不能作为礼品申报。超额部分也要支付关税。

 

签证提示

自即日起,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将只接受新版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学生签证及工作签证申请表格 (IMM 5257、IMM1294、IMM1295),并停止使用任何过往的表格。

提示:申请人即使与随行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但每位申请人都必须完整填写并签署各自的表格,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填写的表格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请到加拿大领事馆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并阅读相关签证指南。

 

特别风俗提示

在加拿大,绝大多数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都是禁止吸烟的在公共汽车上更是如此。

加拿大人的姓名同欧美人一样,名在前,姓在后。在作介绍时,一般遵循先少后长、先高后低、先宾后主的次序。

根据加法律规定,所有人均须注意保护环境。没有钓鱼证,不得钓鱼。不得在公园内饮酒。有些餐馆禁止吸烟。不得打骂孩子,不能将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留在家里。

 

驻华大使馆

网址:http://www.canadainternational.gc.ca/china-chine/index.aspxlang=zh-CN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9号

电话:+86-10-51394000


加拿大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西峰604室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电话:+86-21-62798400

传真:+86-21-62798401


加拿大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801室

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电话:+86-20-86660569

传真:+86-20-86672401


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大都会商厦17楼

领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电话:+86-23-63738007

传真:+86-23-63738026

 

电压及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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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出行请联系大使馆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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